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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2-2023校务公开工作考评的通知

    作者:       编辑:gh    2024-03-04  浏览:


    党总支、校属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积极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校务公开工作,增强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经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3月底开展校务公开工作考评现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职能部门、教辅部门

    二、考评内容

    检查学校各部门2022-2023校务公开工作建设及实施情况,主要包括校务公开工作机构与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公开内容是否及时全面准确、公开形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公开监督是否到位、公开材料是否规范完整、公开效果是否良好等六个方面。

    三、考评原则

    考评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自评与现场考评相结合的方式,确保考评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四、考评步骤

    自评阶段:各部门根据《衡阳师范学院校务公开量化考核评分表》(以下简称《评分表》,见附件1)标准和要求,对本部门校务公开工作进行全面自评,形成自评报告。

    申报等级:在自评的基础上,各部门根据自评结果申报相应的校务公开工作等级申报“优秀”自评分95分)的部门需填写《衡阳师范学院校务公开优秀单位申报表》(见附件2)。3月15日前

    材料准备:各部门按照考评要求,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如文件、图片、视频等,以支撑申报等级。3月22日前

    现场考评: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部门申报的等级和提供的材料,组织现场考评。现场考评包括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环节。3月底

    汇总与反馈: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部门考评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形成考评报告将考评结果及时反馈给各部门,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4月初)

    表彰奖励

    评选10个校务公开工作优秀单位,并给予奖励。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部门要充分认识校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做到思想和行动的统一,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评工作。

    (二)巩固成果。部门要以考评为契机,不断完善和规范校务公开工作制度措施,进一步强化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巩固公开工作成果。

    (三)报送材料。

    1.申报校务公开工作优秀的部门需上交以下材料:

    1)2022-2023校务公开自评报告

    2)《衡阳师范学院校务公开量化考核评分表》(附件1);

    3)《衡阳师范学院校务公开优秀单位申报表》(附件2);

    4)校务公开优秀单位综合材料。

    附件1、附件2电子稿及纸质稿(一式二份)请于3月15日前上交,其他材料3月22日前上交办公楼308室

    2.申报校务公开工作合格的单位需上交以下材料:

    1)2022-2023年校务公开自评报告

    2)《衡阳师范学院校务公开量化考核评分表》(附件1)

    自评报告、附件1电子稿及纸质稿(一式二份)请于3月22日前上交办公楼308室

    3.联系人:刘援华 联系电话:8484906电子稿统一发至指定邮箱。


    附件:

    1. 衡阳师范学院校务公开量化考核评分表

    2. 衡阳师范学院校务公开优秀单位申报表



          中共衡阳师范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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