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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教育工会衡阳师范学院委员会文件

    衡师院工字[2021]10

     

    作者:       编辑:gh    2021-04-16  浏览:

     


    关于征集衡阳师范学院 次教代会提案的通知

     

    各分工会:

    经学校研究,衡阳师范学院次教职工代表大会(下称“教代会”)拟定于20215月(具体时间待定)召开。本次会议是我校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学校第四次党代会和“十四五”规划,建设新时代卓越衡师、创建师范大学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开展提案征集工作是次教代会的重要内容之一,为做好本次教代会提案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对象

    我校第五届教代会正式代表。

    二、提案征集范围

    提案征集范围主要包括学校综合发展、教学科研、人事人才、管理服务、后勤基建、生活福利等六大类别。

    1.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可列为提案,其他作一般意见建议处理。

    (1)有关学校建设、改革、发展,对于学校全局工作影响较大的意见和建议;

    (2)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且大家普遍关心、影响面较大的意见和建议。

    2.有下述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内容;

    (2)不属于本校和本届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内容;

    (3)不符合规范、缺乏可操作性的提案(例如:一案多议、多案多议、无可操作性建议);

    (4)未经过充分调查、考证、案不符实的提案;

    (5)涉及教职工对自身或他人的个别具体问题;

    (6)可以经行政程序解决或者学校已明确答复待办的事项。

    三、提案格式要求

    1.一事一案,多个方面的问题,应以多件提案形式分别提出。

    2.教代会代表提交的提案应包括三个方面内容:

    (1)案名,又称为提案题目,是要求解决问题的高度概括,一般应控制在20字以内,可沿用“关于……的建议”“建议……”等典型的案名模式;

    (2)案由,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

    (3)建议和措施,即提出解决问题的具有可行性的主张和办法。

    3.提案应由一名正式代表提议,须二名及二名以上(不包括提案人)的正式代表附议,或以代表团名义联合签名提出。

    4.提案主体内容应简明扼要、言简意赅,一般控制在2000字以内,如确有必要,可另附页。

    5.本次教代会提案征集和初审采用纸版方式,提案人在统一印制的提案表中逐项填写,要求格式规范、排版工整,并附有提案人的亲笔签名;排版时应将提案内容及代表团初审意见与随后的“提案工作委员会审核、立案意见”排在不同的页面。

    四、提案征集时间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1年430日止。

    五、提案立案程序

    提案人提交提案后,各代表团团长进行初审,并签署初审意见(如团长为提案人,则由本团副团长初审)。

    提案工作委员会组织初审专家对提案初审,根据情况返回提案人进行修改完善后,再召开提案立案会,对合格的提案进行立案、分类、编号、登记,签署处理意见。经审查不予立案的,根据不同情况作意见或退回处理。

     

    六、提案评先表彰

    校工会组织评选表彰“优秀提案”“提案工作组织奖”“提案承办先进单位”。

    七、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案工作,大力宣传提案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广泛征求和收集群众意见,集思广益,认真组织本单位教代会代表撰写提案,共同做好教代会提案的征集工作。

    2.教代会代表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提案权。撰写提案前应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研究,所反映的问题应实事求是,并注重结合学校实际,充分反映大多数教职工的意愿;建议和措施应注重科学性、可行性。

    3.教代会代表附议他人提案时,应充分消化理解提案人的提案诉求,以备必要时代替提案人与承办单位沟通交流。

    4.各代表团团长负责本代表团提案初审工作。初审合格后的提案(一式两份)由各分工会主席集中提交至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东校区行政办公楼305室),同时发送提案电子稿邮箱1024144957@qq.com,电子邮件主题注明“XXX单位——教代会提案”。

    联系人:张屏   联系电话:8486610  13875686932

    附件:提案表(已上传附件管理)

     

     

    中国教育工会衡阳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1年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