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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评发2017年特困教职工补助的通知

    作者:       编辑:gh    2017-11-06  浏览:

    中国教育工会衡阳师范学院委员会文件

    衡师院工字[2017]10

    关于评发2017年特困教职工补助的通知

    各分工会:

    为了帮助特困教职工解决暂时困难,体现院党委、行政和工会对教职工的关心和爱护,经研究决定,2017年继续对特困教职工评发困难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发范围

    1、教职工因大病(按市医保中心或市民政局界定的大病救助范围)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

    2、教职工因天灾人祸造成经济重大损失的。

    二、评发办法

    1、本人申请,填写困难补助登记表;

    2、分工会摸底,提出补助意见;

    3、离退休人员由离退处摸底,提出补助意见;

    4、校工会委员会评定。

    三、评发等级

    根据困难的具体情况,按甲、乙、丙三个等级评发,其中甲等1000元,乙等800元,丙等500元。

    四、评发时间

    116日——1113日个人提出申请;

    1114日——1120日,各分工会摸底,提出初评意见;

    1120日前各分工会将困难补助登记表交校工会办公室,逾期恕不受理;

    12月上旬,校工会委员会进行评定。

    五、几点要求

    1、各分工会要把通知精神传达给教职工,做到家喻户晓;

    2、请各分工会认真核实情况,实事求是提出补助意见,严禁弄虚作假。

    中国教育工会衡阳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7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