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工会衡阳师范学院委员会文件
衡师院工字[2017]10号
关于评发2017年特困教职工补助的通知
各分工会:
为了帮助特困教职工解决暂时困难,体现院党委、行政和工会对教职工的关心和爱护,经研究决定,2017年继续对特困教职工评发困难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发范围
1、教职工因大病(按市医保中心或市民政局界定的大病救助范围)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
2、教职工因天灾人祸造成经济重大损失的。
二、评发办法
1、本人申请,填写困难补助登记表;
2、分工会摸底,提出补助意见;
3、离退休人员由离退处摸底,提出补助意见;
4、校工会委员会评定。
三、评发等级
根据困难的具体情况,按甲、乙、丙三个等级评发,其中甲等1000元,乙等800元,丙等500元。
四、评发时间
11月6日——11月13日个人提出申请;
11月14日——11月20日,各分工会摸底,提出初评意见;
11月20日前各分工会将困难补助登记表交校工会办公室,逾期恕不受理;
12月上旬,校工会委员会进行评定。
五、几点要求
1、各分工会要把通知精神传达给教职工,做到家喻户晓;
2、请各分工会认真核实情况,实事求是提出补助意见,严禁弄虚作假。
中国教育工会衡阳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