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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湖南省职工科技创新专家指导委员会专家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2015-01-22  浏览:

    衡师院工字[2013]6号
    关于做好湖南省职工科技创新专家
    指导委员会专家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分工会:
    根据《关于做好湖南省职工科技创新专家指导委员会专家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湘工办函[2013]12号)、《关于做好湖南省职工科技创新有关工作的通知》(湘教工通[2013]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推荐湖南省职工科技创新专家指导委员会专家人选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的任务
    1、指导职工开展科学发明、技术改造、革新等活动;
    2、为国家级、省级重点工程项目的疑难问题提供指导;
    3、担任湖南省职工科技创新奖的评审;
    4、担任湖南省职工科技创新成果的评估。
    二、专家组成范围
    根据我省职工科技创新活动的特点,专家主要从以下专业领域产生:能源科学技术、材料科学、矿山工程技术、冶金工程技术、机械工程、动力与电气工程、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计算机科学技术、生物工程、医疗器械、化学工程、纺织科学技术、食品科学技术、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航空航天技术、安全科学技术等。
    三、专家推荐条件
    凡推荐担任湖南省职工科技创新专家指导委员会的专家、学者均应符合以下条件:
    1. 自愿、义务为湖南省职工科技创新开展指导、扶持、评审、评估等活动的省内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在职的教授、研究员、高级工程师、省技能大师等;
    2.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公道正派;
    3.了解当前科技创新发展趋势和相关领域的发展状况;具有较高学术理论水平和在国内领先的科技、学术成果;
    4.科技、学术知识与理论专家要求具有教授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技术专家一般要求具有副教授或副高级专业技术以上职称,对科技创新发展有较深研究和造诣。
    四、专家推荐办法
    请符合专家产生领域的分工会,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向院工会推荐符合条件的教职工作为专家候选人,并于5月17日以前将填报好的《湖南省职工科技创新专家指导委员会专家人选推荐表》(见附件) 一式三份交院工会。
    附件 湖南省职工科技创新专家指导委员会专家人选推荐表
    中国教育工会衡阳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3年5月10日
    湖南省职工科技创新专家指导委员会专家人选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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