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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开展衡阳师范学院2013年“魅力女教职工”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2015-01-22  浏览:

关于开展衡阳师范学院2013年“魅力女教职工”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分工会:
根据工会年度工作安排,为进一步推进第七轮“芙蓉杯”竞赛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女教职工的综合素质,更好的展示我院女教职工风采,经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开展“魅力女教职工”评选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评对象
衡阳师范学院全体在职女教职工
二、参评条件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综合素质好,积极参加第七轮“芙蓉杯”竞赛活动。
1、勤于思考,勇于创新,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发明创造、创新增效等方面获得校级以上成果并产生显著效益者。
2、立足本职,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和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在“三育人”工作中开展科研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等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果。
3、具备人格魅力、学识魅力、能力魅力、个性魅力等综合性的魅力形象,事迹典型,具有强烈的时代特征。
三、候选人产生办法及程序
民主推荐:各分工会推荐1名女教职工参加评选(原则上每个分工会不超过1人),9月18日前,参评人员须上报不超过2000字的先进事迹材料(包括近二年来取得的成果和荣誉);网上投票:9月25日起,在工会网页及短信平台上公布参评人员事迹并进行网上投票,内容主要包括近照、简介和优秀事迹;专家评审:网上投票同期,院工会组织相关专家对候选人事迹材料进行评审;审核公示:对评选产生出的“魅力女教职工”在网上进行公示。
四、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各分工会要将魅力女教职工评选活动与第七轮“芙蓉杯”竞赛活动相结合,广泛动员,认真推选,深度挖掘我院优秀女教职工,特别是一线女教职工,营造一种团结、积极、上进的良好工作氛围。
2、精心组织。本次魅力教职工评选活动时间跨度较长、环节相对复杂,各分工会要把握不同时间段内的各项要求和任务,认真组织,逐步推进,要把评选活动过程作为提升女教职工队伍素质的一种手段,在评选中不断提高不断成长。
五、评选办法及表彰
评选采取网络投票和专家评选相结合的形式。9月25日起,在工会网页上刊登“魅力女教职工”候选人的资料,全校师生可点击工会网页进行投票,网络投票占30%分值,专家评选占70%分值,并在短信平台上公布投票进展情况。对评选出的十名“魅力女教职工”,将在明年的“三八”节进行表彰。
中国教育工会衡阳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