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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衡阳师范学院2013“健康快乐与我同行”教职工排球比赛的通知

作者:       2015-01-22  浏览:

关于举行衡阳师范学院2013“健康快乐与我
同行”教职工排球比赛的通知
为活跃教职工业余文体生活,推动群众体育活动的广泛开展,增强体质,提高健康水平,经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举行2013“健康快乐与我同行”院教职工排球赛。
一、竞赛时间
2013年4月27—28日(星期六、日),8:30分开始比赛。
二、竞赛地点
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比赛统一在东校区进行,详见比赛安排表(另发)。
三、参加单位
以各分工会为单位组队参加比赛,每队领队1人,教练1人,队员不超过12人,性别不限。比赛队员必须是3男3女。
四、竞赛规则
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排球竞赛规则。比赛网高2.24m,每场采用三局二胜制,实行每球得分制,每局25分,决胜局为15分制。
五、竞赛办法
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抽签分A、B、C、D四个组,进行单淘汰赛,各小组取前二名参加第二阶段决赛。第二阶段决赛采取单循环制决出1-8名。体育系分工会代表队不参加第一、二阶段比赛,直接跟第一名比赛。
六、决定名次办法
1、每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每场比赛,迟到15分钟作弃权处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采用下列办法决定名次:
A(总得分数) =Z值 Z值高者名次列前
B(总失分数)
X(胜局总数) =C值 C值高者名次列前
Y(负局总数)
七、录取名次及奖励
按比赛成绩决出1—6名,如体育系分工会获得第一名,则取并列第一名,第7—8名为优胜奖,其余为纪念奖。有弃权行为的分工会不评纪念奖,未组队参赛的分工会,年度工作考核按考评细则扣分。
请各分工会认真组队参加比赛,并于4月10日前将参赛队名单报工会。
           
中国工会衡阳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