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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师范学院“职工互助银行”管理办法

作者:       2015-04-24  浏览:

衡阳师范学院“职工互助银行”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本着为教职工办好事实事的原则,为我院困难教职工解决实际困难,特成立衡阳师范学院爱心互助银行。

二、互助金来源

1、根据自愿原则,每位教职工每年交纳互助金100元,连续交三年,共计300元,由院计财处从职工工资里扣转。

2、接受社会各界及校友的捐赠。

三、互助金管理

本互助银行设立专门帐户,爱心互助金当年度的余额滚存到下一年度,在工会经审委员会监督下由工会财务专款专用,本互助金接受全院教职工的监督,并每年向全院公开收支情况;

四、申请借还款程序

1、自愿申请交纳互助金的教职工才能享受借款。申请借款的教职工首先向所在分工会提出书面申请,由分工会签属意见后再交院工会办公室。

2、每个教职工每学期可以申请1次借款,每次最多借款10000元。

3、所借款项可由本人直接还款到院工会,也可由学院在工资里扣除。

4、以后加入的,需书面申请并补交自执行之月起的全部个人互助基金,才能享受借款。

5、如教职工调离本单位,交纳的互助金退还本人,不再享受借款。